格隆汇11月30日丨剑虹集团控股(01557.HK)公告,于2023年11月30日,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已有条件同意(作为公司代理)尽力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按现时预期),而彼等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应为独立第三方,以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375港元认购最多8000万股配售股份。
配售股份为公司经配发及发行所有配售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16.67%。配售价为每股配售股份0.375港元较于2023年11月30日(即配售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股份0.440港元折让约14.8%;***设所有配售股份获悉数配售,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总额将为3000万港元。经扣除配售事项附带一切相关开支(包括但不限于配售佣金、法律开支及付款)后,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2960万港元。公司拟将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寻求其他业务发展机会及一般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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