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达
2月6日,北京市住建委、通州区***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的通知》提出,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在通州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一是在北京市未拥有住房的京籍居民家庭;二是在北京市已拥有一套住房的通州区户籍居民家庭;三是在北京市已拥有一套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京籍居民家庭;四是在北京市未拥有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非京籍居民家庭。
北京此前一直执行最严格的限购政策,通州区更是执行“双限”政策。据2015年8月出台的《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除了在北京无房的京籍家庭可以购一套通州住房外,在北京有一套房的京籍家庭,需要在通州落户3年(含)以上,或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才能购买通州的房子;在北京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要在京缴纳近5年社保或个税的基础上,在通州连续缴纳近3年社保或个税,才能购买通州的房子。
此次新政最大的变化是,对在通州落户和就业的家庭,取消了在通州落户、社保或纳税需满3年的要求,只要符合北京整体限购政策即可在通州购一套房。新政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序有效有力推动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和人口向城市副中心疏解,更好实现职住平衡,促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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